达到超低排放A级企业今冬不再停限产、开展乡镇级地下水饮用水源排查...这场发布会你需要了解下!

来源:每日经济新闻、新京报 时间:2019-08-05 点击次数:1703


  7月26日,生态环境部召开月度例行新闻发布会。发布会透露,将在污染企业排放方面进行分级管理、对于污染物排放会继续加大执法力度,同时表示,将全面推进全国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。

 

  拒绝“一刀切”,污染管控出新招

  生态环境部表示,目前正在制定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,拟将全面达到超低排放的企业列为A级,这类企业在今年冬季重污染应对时不需采取限产或停产等减排措施。

  低排放企业重污染期间不停产,相比之前部分地方“一刀切”的做法,明显更科学,也更得民心。随着大气治污的持续推进,大气污染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,部分地区大气治污取得阶段性成果,污染物浓度全面大幅下降。这为大气污染的精细化治理,奠定了良好基础。在这样的条件下实行分级管理,不仅可以让企业和市场得益,更为重要的是,借助这样的精细化管理模式,可以形成一种正向的激励机制,激励相关污染企业将其日常节能减排工作做好、做实,而不仅是为了应对重污染时的应急响应。其结果不仅利于整体治污,也利于企业长远发展。

  以往,在应对重污染天气时,部分地方要求相关企业一律限产或停产,效果虽然立竿见影,但社会经济成本也十分高昂。事实上,对于部分地方环保“一刀切”的粗放治理模式,生态环境部多次明确表示反对。就在7月8日,生态环境部还专门提前致函将被督察的省、市以及相关企业,要求坚决禁止搞“一刀切”和“滥问责”。而此次拟推的分级管理技术指南,无疑是将此要求落到实处的制度性举措。

  分级管理就是精细化治理的一个探索。将企业根据工艺装备、有组织排放限值、无组织控制措施、运输方式等环保绩效进行分类,这种差别化管理显然更有的放矢,标准明晰之下,“一刀切”也就最大程度得以避免。

  例如生物医药健康、装备制造等行业,由于排放低,体量大,如果污染排放,达标定为A级就比较科学。电力、钢铁、水泥等行业,如果实行了技术改造,实现了超低排放,也可定为A级,否则划入B级或者C级。

  在一些地方的“一刀切”治理模式下,企业有没有切实的治污措施、日常节能减排工作做得好不好,其实不重要。因为一旦遇到重污染,相关企业都一律获得限产或停产的待遇,如此一来,必然削弱企业做好日常减排的动力。但在今后,低排放企业,可以获得差别对待,做好日常减排,将能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,必然能激励更多企业,主动扎实做好常态治污,而非局限于表面工夫。

标准匹配发展,“严”是必然的

  环保标准是应该严还是宽?过严的标准企业承受不起、技术也可能跟不上;过宽的标准就会形同虚设,增大环境负担。

  对此,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副司长王开宇表示,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环保标准的宽严程度,跟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有关。当前我国总体上来说,环保标准的控制水平是与社会经济发展阶段是相适应的。

  王开宇表示,随着国家经济发展,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,一方面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改善的期望在不断提高;另一方面,工业源、机动车数量和规模都在不断加大,污染物排放量也在不断增多。这种情况下,环境压力也在不断加大。因此,适时加严环保标准并提高环保要求,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,大家很容易理解。

  “以大气污染控制来说,环保工作从1973年开始,到现在对颗粒物的控制要求已经加严了20~30倍,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的控制要求加严了10倍左右。因为采用了这样的措施,我们国家才能在保证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,保证环境风险是可控。”王开宇强调,现阶段,最重要的问题还是标准的执行问题。下一步要抓好现行标准的实施落地,加大执法力度,推动标准得到实实在在的有效落实。要推动地方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。

明年底前推进城镇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治理工作

  2019年3月,生态环境部联合自然资源部、住建部、水利部、农业农村部印发《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》,明确了地下水污染防治的主要目标、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。方案提出,到2020年,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,到2025年,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有效遏制,到2035年,力争全国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,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。

  对于生态环境部目前在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开展的工作,刘友宾介绍,当前已经出台了《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》,启动《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》《废弃井封井回填》等技术指南编写工作。同时,积极协调自然资源部、水利部等部门,推进部委间合作共享。在多个地市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试点,推进全国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。初步完成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专家库建设。

 

图/新华社

  “地下水污染具有长期性、复杂性、隐蔽性,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起步晚、基础弱,相关法规标准不健全,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尚未建立,监管基础能力薄弱,科技支撑和投入不足。”刘友宾说,下一步,将扎实推进“一保、 二建、 三协同、 四落实”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。

  此外,在2020年底前,生态环境部还将有序推进城镇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“划、立、治”等重点工作。以“千吨万人”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为重点,开展乡镇级地下水饮用水源排查整治工作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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